教育研究

我省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2021-06-16 11:40:43    点击: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5月27日至28日,我省48个县市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各样本县市区规范实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监测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的同时,增加了学生心理健康测试,相应地监测实施时间由原来一天增加到一天半。

  为做好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省委教育工委委员郭建国同志任组长的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监测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三是组织召开了全省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视频会议,并两次组织各市州、各参测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视频培训,通过QQ群详细指导各参测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完成了信息报送和监测实施等各项工作。四是在每个样本县派驻了两名视导员,开展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督查、指导。在监测期间,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组织了三个巡查组,分别到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进行明察暗访。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参测县市区监测工作加强了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各参测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以及公安、电力、通讯、邮政等部门的配合,形成了区域监测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规范实施。我省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受到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领导及专家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