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

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

2021-06-16 11:47:36    点击:

  索引号:430S00004/2008-87905 题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 2008-09-27 00:00 主题分类:教育 主题词:义务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

  湘教发[ 2007 ] 29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我们对2003年颁发的《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

  (修    订)

  为适应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方课程的目标

  1、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目标

  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课程体系和管理机制。

  加强课程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的课程结构。

  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课程管理和课程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课程管理与课程开发的能力。

  2、地方课程的教育目标

  注重地方特色,增进学生对地方社会经济、自然、历史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学生与当地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使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关注社会生活,增强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家乡的情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进学生对时事政治、国防、安全、人口、禁毒、环保、生理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关心时事,关注社会,关爱人类的意识和情感;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善恶和美丑的能力;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社会生活能力。

  二、地方课程设置的原则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突出地方特色,有效增强对地方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体现鲜明的时代性和现实性,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1、系统性原则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在义务教育阶段整体设置地方课程。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少年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设定课程门类和安排教学内容。

  2、独立性原则

  地方课程有独立的地位和作用,有自身相对完整的课程体系,它和国家课程、学校课程共同构成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三者相辅相成,不能用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代替地方课程。

  3、选择性原则

  地方课程的突出特点是区域性、本土化,在课程设置、课时比例上有一定弹性,有一定的区域性和自主选择的空间,以增加地方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和不同学生的适应性。

  三、地方课程设置

  1、我省地方课程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国家课程中由地方开发和管理的课程,主要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绿色证书教育、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活动以及配合语文课教学的写字课程等。二是我省自主开发、管理的课程。

  2、我省自主开发的地方课程设置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生命与健康常识二门。根据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要求,小学阶段的科技活动使用地方课时。具体见下表。

  地方课程设置表

  年级

  周课时

  课程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备  注

  科技活动

  1

  1

  1

  1

  湖南地方文化常识

  1

  1

  九年级空缺一课时,主要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

  生命与健康常识

  1

  1

  1

  1

  1

  1

  1

  四、地方课程管理与开发

  湖南省地方课程管理权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负责地方课程的规划、设计、制定地方课程标准,组织实施教材的审定与管理。市州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地方课程的实施。

  地方课程中需要进行教材开发的实行立项、核准制度。首先要根据地方课程设置方案制订地方课程标准,经省教育厅审定后颁发。各教材编写单位和个人须依据地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编写有关教材,编写工作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启动。编写的教材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列入我省中小学用书目录,供学生使用。

  地方课程的开发,要注意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开发具有不同特色的教材。要控制地方课程教材的篇幅,以减轻中小学生的负担。

  五、地方课程的实施与评价

  1、地方课程的实施

  地方课程实施的依据是本方案及地方课程标准。

  地方课程是必修课程,各地要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的实施和校本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变革,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发展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要让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有的内容可以采用自学、讨论、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完成教学,有的内容要与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结合起来进行,有的内容可以跟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结合起来开设。

  2、地方课程的评价

  对地方课程的评价应建立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课程的督导和评价,督促学校落实地方课程计划,切实开好地方课程。要把地方课程的实施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将地方课程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并作为教师考核、评聘和晋级的重要内容。各地对地方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要进行周期性地分析评估,建立促进地方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对地方课程的评价方式要多样化,可采取考试、考查、演示、竞赛、成果展示、论文等多种多样的评价方式。要重视地方课程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积极探索便于教师普遍运用和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互评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评价的有效性。

  六、加强对地方课程的科学研究工作

  地方课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创新。教研部门和高等师范院校要将地方课程的研究与开发作为重要内容来抓,要经常深入学校,了解地方课程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征求广大师生以及学生家长对地方课程建设的意义和建议,为我省地方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本方案从2008年秋季开始实施,原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3〕20号)同时废止。